水泥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定量关键浅析

2020-04-10 10:47:19  阅读:3370+ 来源:自媒体作者:助磨剂贵州醇胺送配方

原标题:水泥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要点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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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理念:一厂一设计。

“一厂一设计”是针对每一个客户的熟料混合材、粉磨工艺、生产需求来做“量身定制水泥助磨剂配方”,去除“批量”。 一、国家标准发布时间

国家标准委于2016年6月9日批准发布了《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 318 93-2015)国家标准,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对我国水泥行业的发展提出更符合绿色与安全的生产理念,对绿色环保与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早 在上世纪50年代已发现水泥中的六价 铬会对部分敏感体质人群产生皮肤过敏等不良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失去劳动能力。2003年6月18日欧盟通过了一项指令(Directive 2003/53/EC),于2005年1月17日生效,该项指令严格规定含有较高水溶性六价铬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水泥及水泥制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不能超过0.000 2%;2006年7月,欧洲标准EN196-10:2006《水泥试验方法第10 部分: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的测定》颁布实施。

二、我国通用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调查及危害

根据张 庆华发表的《2017年度全国水 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风险监测报告》显示,通过在全国24个省市地区采集出的416批次样本,平均六价铬含量为7.10mg/kg,其中共有361批次的六价铬含量≤10mg/kg,符 合 国 标 G B 3 18 9 3 - 2 0 15 的 限 定 值 ,合 格 率 为86.78%。按欧盟法规的六价铬含量≤2mg/kg统计,只有41批次符合,合格率为9.86%。根据本次普查结果统计,我国有13.21%的企业水泥产品中水溶性铬污染超标的情况。

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危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溶解度高,当水泥加水搅拌后,水溶性六价铬迅速溶出。

(2)六价铬具有强氧化作用,可以透过细胞膜,当裸露的皮肤长期接触水泥中可溶性的六价铬时,会使操作工人发生过敏性接触皮炎甚至诱发癌变。

(3)水泥中六价铬的量越高,发生过敏性皮炎之间的几率越大,引起皮肤溃疡,严重时会导致失去劳动力。

(4)含可溶性六价铬的新拌混凝土当与地下水接触时,会污染地下水源。

(5)水泥及混凝土硬化后六价铬溶出经口摄入的风险很低。

测试方法采用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限定值为≤10mg/kg。

三、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认证体系严控行业六价铬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依据《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 31893-2015)制定了水泥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的认证流程,帮助企业理解并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在市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水泥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的认证过程针对关键原燃材料和物资采购、水泥生产的全部过程两方面内容进行了监督与管理,降低企业的水泥产品中六价铬含量以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六价铬来源

预热器内衬(挂件)、磨机衬板及研磨体、破碎机衬板等配备件——设备部件和研磨介质在使用中的磨损,会导致金属铬进入水泥生料中,后在熟料煅烧阶段高温氧化生成六价铬而进入水泥产品。

含铬磨机研磨体和含铬窑炉耐火砖及浇筑料——目前中国绝大多数水泥企业采用回转窑进行水泥熟料的生产,回转窑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出口处的环境条件为高温、高氧、炉料高碱度,这些条件 都会加速耐火砖中的铬化合物氧化成为以六价铬为主的化合物。耐火砖也会在实际生产 过程中不断磨损并脱落进入到水泥熟料中,从而导致水泥熟料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的升高。

含铬或含放射性的原燃材料,如石灰石、砂岩、粉煤灰、脱硫石膏、矿渣、工业废渣等常含有微量铬,其中钢渣的铬离子含量可达70mg/kg~300mg/kg。

2.控制内容

企业内部主管部门应核对每一批关键原燃材料和物资的放射性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原燃材料矿源是否变更以及铬含量是否在标准要求内等内容。如若出现不合格品,需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包括:

——当外购的原燃材料和物资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采购主管部门进行退货处理,或搭配使用;

——当半成品不合格时应进行均化搭配处理;

——当出厂水泥经检验或确认发现不合格时,对于 未出厂的水 泥,相 关部门应向责任 部门下达 禁 止出厂的指令,要求这批次的水泥重新回仓,均化处理后重新检验;对于已出厂的水泥,相关部门应立即联系顾客停止使用此批不合格品,并作好相关记录。如有必要,应到顾客现场仲裁检验。检验结果若显示有害物质限量超标,需与顾客协商进行退换处理,回收量小时可作报废处理,回收量大时应拉回企业回收利用。

针对不合格品,需发布《不合格品评审处置通知单》并记录至《不合格品处置记录》中。

含铬关键原燃材料的使用控制——相关部门需严格控制水泥产品中关键原材料掺量,最大掺加量控制在国家标准及内控标准范围内。

关键物资的使用控制——设备主管部门在使用配备件时要尽量避免使用含铬配件,工厂中的磨机衬板、破碎机锤头及衬板、预热器内衬、水泥窑用浇筑料、耐火砖,磨机研磨体等都是含铬配备件,需控制使用。生产流程控制——相关部门应尽量使用低铬或无铬的物资,如高温工作区和耐磨性高的工作区应尽量避免。

设备控制 —— 设 备的含铬 物资的使 用应符 合规定,作好验收记录。

配料控制——相关部门应根据工艺管理规程和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制定配料方案,监督操作记录的执行情况。各相关车间应定期对配料计量装置进行标定,保证配料计量准确。

检验控制——相关部门每年应对已通过认证的代表性产品进行一次有害物质含量检测。当产品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关键原燃材料和物资和(或)供应商和(或)矿源发生重大变化、新产品试制、配料方案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出厂水泥中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的其它情况出现时,需要重新对产品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检测。

四、结 语

水泥企业从原材料的使用到生产的全部过程的控制,再到工艺的不断优化,实现有效控制水泥产品的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掺入,同时保持对水泥产品的检测与管理方法,健全完善的闭环流程,使水泥企业在新的绿色水泥市场中不断提升影响力与竞争力。

水泥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标准着重的将水泥生产及销售过程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掺入可能性进行约束,它的实施充分展示了国家对绿色产品生产及产品安全使用坚决贯彻的决心,体现了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创造一个更加绿色无污染的的行业环境指引方向。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龙 旭,冯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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