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等3部分发布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有关税收政策
财政部官网4月15日音讯,为支撑筹办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及其测验赛(以下总称杭州亚运会),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就有关税收政策发布布告,对杭州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获得的电视转播权出售分红收入、资助方案分红收入(货品和资金),免征增值税。
布告中还清晰,对组委会商场开发方案获得的国内外资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如标志)特许权收入、宣扬推行费收入、出售门票收入及所发收费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组委会获得的与我国集邮总公司协作发行纪念邮票收入、与我国人民银行协作发行纪念币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组委会获得的来源于播送、因特网、电视等媒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组委会按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亚洲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总称亚奥委会)核定价格收取的运动员食宿费及供给有关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此外,对产业所有人将产业(物品)捐献给组委会所书立的产权搬运书据,免征印花税。对企业、社会组织和集体资助、捐献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开销,在核算企业应交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对企业依据资助协议向组委会免费供给的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免税清单由组委会报财政部、税务总局确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赵新培
责任编辑:周珊珊(EK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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