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死者肝肾被“假捐赠”仅以凌辱尸身罪立案恰当吗
患者的主治医师居然假借“捐赠”名义,骗得患者在身后“捐赠”器官
53岁的李萍重伤入院,家族被奉告其脑逝世后抛弃医治,并在一份器官捐赠登记表上签了名;被宣告临床逝世后,肝肾器官被去除,家族取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石祥林却发现“捐赠”有假。这起古怪的案子发生在安徽蚌埠怀远县。8月8日,怀远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陈虎证明,李萍的器官“捐赠”,并非经过正规途径,“是医师的个人行为”。据悉,涉案的6名医护人员已被以涉嫌凌辱尸身罪拘捕。(8月15日《成都商报》)
患者的主治医师居然假借“捐赠”名义,骗得患者在身后“捐赠”器官,摘取死人器官。这种行为的性质真实过分恶劣,完全丧失了医师应有的医德。这很简单诱发医师不尽全力救治患者,等候患者逝世而“捐赠”器官的可怕景象。
从法令视点说,医师骗得患者赞同身后“捐赠”器官,并给家族20万元所谓的“补助金”,实质上是拐骗患者及其家族卖器官,归于违法犯罪行为。《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明确规则,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生意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生意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公民享有捐赠或许不捐赠其人体器官的权力;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逼迫、诈骗或许威逼别人捐赠人体器官。
医师假借“捐赠”名义,骗得死人器官,公安机关在以涉嫌凌辱尸身罪立案清查,这个定性并不能说错了。由于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则,“违反自己生前志愿摘取其尸身器官,或许自己生前未表示赞同,违反国家规则,违反其近亲属志愿摘取其尸身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而《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则是:“偷盗、凌辱尸身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可是,需求清醒看到的一点是,很难让人信任死者肝肾被“假捐赠”在当地仅仅个案,涉案医师只干过这一起阴谋,恐怕更多拿到高额“补助金”的死者家族挑选沉默是金。并且,依照知识揣度,被“假捐赠”的死者肝肾等器官不太或许用于研讨,而应是转卖给别人,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换句话说,在这起犯罪案子中,参加者不太或许仅仅直接参加摘取死者器官的医护人员,还应有其别人参加其间,契合安排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定性。如果是有安排的骗得患者身后“捐赠”器官并高价转卖给别人景象,甚至形成了长长的利益链,公安机关仅仅把这起或许这类案子定性为违反近亲属医院摘取尸身器官行为处理,显着与现实不符,或许放跑了这根利益链上的其他受益者。
可见,死者肝肾被“假捐赠”案,仅仅以凌辱尸身罪立案侦查并不恰当,公安机关应当以安排出卖人体器官罪立案侦查,揪出利益链上的一切参加者、获利者,完全将这伙犯罪分子一扫而光,依法从事。由于安排出卖人体器官罪的量刑规范比凌辱尸身罪高多了,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则,“安排别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文/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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