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捡初中生手机索要2000元遭拒,老人怒了:这就是当代年轻人?
如果手机不慎遗失,
失主心里肯定是着急万分,
好不容易发现手机被他人捡到,
却又被索要高额答谢金 ,
给还是不给?
近日,一位老人捡到初中生手机后,
索要2000元好处费。
遭到拒绝后老人开始指责:
这就是当代的年轻人?!
7月23号下午5点多,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接到警情,一名初中女生称自己丢失了一部手机,虽然已经联系到了捡手机的人,但对方提出的归还手机的要求让她无法接受,于是想让民警前去处理一下。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到了报警人所在现场。
据报警人介绍,自己是一位初中生,在和同学上街时不慎将手机丢失,发现后立即用同学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没成想捡到的手机的人接了电话也同意归还,然而还等她开始高兴,接下来对方的话让她入坠冰窟。
对方在电话里表示,归还手机可以,但要让她必须给一点好处费,钱不多不少,2000元整!
2000块钱对一个初中生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于是小女孩情急之下只能报警求助。
听完女孩的话,民警先让女孩联系对方见面,不一会,一位身穿白色上衣的老人来到现场,他就是捡到女孩手机的人。
一见现场还有民警在,这位老人改了口,不再要求2000元的好处费,而是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让女孩给他买一包好烟。
作为一名初中生,女孩全身上下只有30元,表示可以将这30元全部给老人买烟。
但一看到女孩只拿出这点钱,老人非常不悦的说:“30元能干什么?烟都买不到一包好的。”
男子的口气十分理直气壮,随后竟然还“痛心疾首”地教育起民警和丢失手机的女孩来——
“这就是当代的年轻人啊!她自己承诺的还手机给我2000元,现在要她乖乖地给我买一包好烟都不给,这就是你们教育出来的好青年啊!”
民警:“你捡到手机了是不是应该交给警察。”
男子:“我交给警察干啥呀。”
民警:“小学生都知道,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男子:“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男子的神逻辑让在场民警都无语了,在纠缠半个多小时后,男子最终服软,无偿归还了女孩的手机。
网友热议:
捡到手机拒不归还,
你可能已经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北京晚报综合齐鲁晚报、江苏新闻
责任编辑:张琳(EN049)
责任编辑: